参加拍卖的时候,有时候拍卖师会冒出一个词vendor’s bid(VB)
卖家出价VB规定必须由拍卖师代为进行, 不同的State, VB的次数不同。
NSW,一次
SA,三次
VIC,不限次数。
这究竟是什么东东? 出价超过VB就一定会卖吗?
有的买家认为,
如果拍卖过程中拍卖师用了vendor’s bid,买家再加钱不就拍到了手了吗?为什么还需要征求卖家同意?
其实,vendor bid和卖家的保留价没有关系,拍卖师最后决定是否接受你的出价,除非是已经on the market。
On the market 的情况下拍卖师必须接受你的加价金额,这个加价的金额甚至可以是一个很小的数字, 如500澳币。
通常是没人出价,或者出价普遍低于卖家期望才会出现vendor bid,出现这种情况买家可以再等等,房东大概率会降价。
出现这种情况,其实就是看房东是否想真的卖,有些卖家不愿意亏着卖, 宁愿不卖, 也不愿意亏着卖。
作为买家,我们要理解,vendor bid 是合理的 因为物业所有权在卖家,这是别人的财产,他是有话语权的,决定卖多少,卖不卖。
当然,买家也可以决定买不买,多少买。拍卖本身就是对卖家有利,特别是市场好的时候。
拍卖师可以在拍卖中出VB,VB是为了怂恿买家赶快加价,送肉上砧板。
有一种非常特殊情况,如果被拍卖的物业为多人共有,其中某一方想拥有全部股份,这一方必须和其他潜在买家一样出价,不能使用VB。
不过, 多方共有物业如某一方想购买全部, 内部协商成交的情况更多一些,上拍场的罕见。
Kevin 王老师介绍,凯文地产学院校长https://kevinproperty.au 地产投资人,太平绅士,NSW持牌买家代理,微信:kevinwang117119 手机0401-481-701 从2003年开始研究澳洲地产,在找deal 和旧房翻新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,主讲《如何找deal》,《旧房翻新盈利秘笈》等课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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