买家在交割之日通常是风平浪静,按照程序走,不起波澜。但也有极少数会出问题,笔者估计了一下,在这极少数出的事情中,应该是标题中提出的问题最多。
比如, 有买家说,settle前一天律师打电话给我说卖家要延迟一天,结果又打电话说要延迟一周。
笔者的看法
我在买房过程中也碰到类似的情况,当时的卖家在卖房的同时还买房,所以,他在同一天要完成两个settlement, 一个是卖房的, 一个是买房的。 因为他那个买房的交割日期延迟了, 所以,我买房的交割日期也延期一周。律师当时的意见是同意对方推迟交割。
其实,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来看这件事,不站在买家的角度。 卖家推迟交割通常不是无理取闹,99%的卖家应该是碰到了不能控制的情况,如
养老院入住日期延迟
卖房后无法找到合适的住所
资金原因
卖房的同时买房
所以,通常卖家不会无故给买家添堵。
其实,转念一想,推迟交割也有好处。
第一,只有交割后才有利息,推迟交割意味着你推迟支付利息。
第二,合同已经签订,从合同交换到交割日之间房产的增值属于你,但你并没有付全款。
买家如何应对卖家推迟交割,不同州,不同的合同条款稍有不同,但总的说来,不外乎以下两种方法
方法一,追究卖方责任。 但实际不好落实。虽说可以索赔,但很麻烦,贷款利息还没有开始付,延期没有明显的损失。
方法二,请你律师出notice of completion,规定日期内不交割就取消合同。
如果你真心喜欢这个房子,估计不会迈出这一步。
请记住,卖房合同是卖方律师起草的,所以,卖方通常占据着主动权。
笔者这里只是经验分享,如果碰到类似的法律问题,请咨询您的律师。